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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com线路检测   2015-04-22     作者:

双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定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由市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由市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贯彻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依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国家、省、四平市调查处理较大以上事故。 

  (八)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组织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十)组织指导、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和安全评价工作;配合省、四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和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的推广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外事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拟定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文电、信息、保密、档案、党务、信访等方面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重要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各项会议筹备、印鉴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 

  (二)宣传教育法规科 

  负责国家、省、四平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全市性的安全生产重大政策草案;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配合省、四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实施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 

  (三)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情况;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综合管理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办理职业卫生许可证审批的相关事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监督管理科(安委会办公室)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工作,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山(井);牵头负责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相关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相关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指导协调消防、建筑、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通讯、邮政、旅游娱乐等公众人群聚集场所、冶金有色、交通、水运、铁路、农业、林业、水利、牧业、文化、教育、卫生、广播电视、粮食等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建筑、通讯、旅游公众聚集场所、交通、水运、铁路、农业、林业、水利、牧业、冶金有色、文化、教育、卫生、广播电视、粮食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相关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相关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对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信息统计法规、规章、规程及标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指导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演练;指挥、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工作;承担应急值守、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和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备案工作;组织拟定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安全评价、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工作。 

  负责组织市政府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分配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及目标责任制,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及目标责任制和市政府其他相关指标的考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受理举报案件及对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督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对软环境举报中心转办的群众投诉的处理。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民爆器材、天然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相关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相关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六)行政审批办公室 

  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资质审查工作;参与现场勘查、检验检测、评估论证、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及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责任编辑:王金英) [纠错]